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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申请人条件及申请书撰写工作

申报的老师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在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发布),按照《指南》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认真填报申请书,并填写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见附件)。

申请人应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均在线填写,请登录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申请开通),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二、各学院在228日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1)确认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确认人员不超项;

2)收齐本学院申请人的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并组织专家召开专题会议对申请书进行内容审核;

3)初步形式审查(如:版本号是否一致、正反打印、合作单位公章问题等);

4)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1份于228日下班前报科技处,逾期不收。

三、科技处在32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228日收齐各学院提交的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

231-2日组织专家和各学院科研秘书再进行一次形式审查;

332日将有关审查意见反馈各学院,并领回各学院纸质申请书。

四、各学院于39日前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科技处。

报送修改后的全院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1份上报基金委、1份学校存档)至科技处,签字的形式审查表附在学校存档的申请书后

五、科技处在313日前通过互联网确认申请书,在完成单位公函、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及所有纸质申请书后,于315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六、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各类型项目不同学部、学科有其特有撰写要求和附件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相应部分。

2、不按上述通知程序及时间提交的申请书,科技处将不予报送。

3、对于申请人不符合《条例》和《指南》规定条件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指南》要求的、申请项目数量不符合限项申请规定的,所有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5、项目成员中不经本人同意代签字的申请书,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在学校通报。

6、从2014年起,已经连续2年(本次指2016年度和2017年度)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暂停1年面上项目申请资格。

7、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8、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常见原因有:项目参加人非本人签字;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选择或填写错误;在读博士导师信推荐信没有或不符合要求;项目申请书内容前后不一(姓名、职称、研究期限等);申请书上填写的单位名称与公章名称不一致等。

9、请有申请意向的在站博士后必须与所在单位科研秘书联系并填写《河海大学博士后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承诺函》作为基金申请书附件材料。

人:周源 王钢钢

联系电话:7062

电子邮箱:hhuzdx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