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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及安排

根据《河海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复试分数线

专业

外语

业务课

总分

管理科学与工程

45

55

180

工商管理

45

55

180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30

40

 

注: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要求及格。

二、复试对象

1.申请审核资格通过考生;

2.达到上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三、资格审查

1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

2.应届硕士生(含申请审核考生)须交验考试证、身份证、研究生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

3往届硕士生须交验考试证、身份证、学位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

4.同等学力考生须交验考试证、身份证、学士学位证(证书落款日期截止2011831)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

5其他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获国、境外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复试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点
61 930-1130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报到 江宁校区商学院主楼208-1
61 1400开始 复试考核 江宁校区商学院主楼,报到时通知

五、复试考核

1.学术水平考察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测试。

2.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

复试时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3.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能力满分50分)。

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学院安排的复试。对不按时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未落实导师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六、建议录取

1入学总成绩

入学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所得。复试总成绩大于或等于18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18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

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按博士生导师年度招生名额及入学总成绩排序(含申请审核考生)并根据导师及学院接收意见提出建议录取名单。

导师年度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含硕博连读考生、直博生、审核制考生)。新上岗博导招生名额不超过1名,兼职博导(即人事关系不在我校)招生名额不超过1名,每名导师年招收在职博士生名额不超过1名。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不占导师招生计划。

七、交纳复试费

报到时交纳复试费80/生(自备零钱)

八、其他

1.调剂复试有关事宜待第一批复试结束后公布,具体请实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2.本细则中未涉及事项均按《河海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3.本实施细则解释权由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有关复试信息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和商学院网站。

5.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6.请关注《商学院、企业管理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有关规定》(河海商学[2015]22号)文件精神(商学院网站→博士)

咨询电话: 025-58099232025-68514208025-58099220

联系人:曲老师、王老师

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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