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部门文件
河海委组[2014]16号
关于规范党支部设置及支部委员会换届
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我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任期满两年的党支部委员会进行换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程序,严肃纪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执行工作程序, 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二、认真对待,选好班子。各单位要组织好支部换届工作,指导广大党员选出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好且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优秀教职工担任支部委员。原则上要求辅导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有条件的高年级学生党支部可由优秀学生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由学生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的,各单位要注意安排专门人员,加强对其所在支部工作的指导。
三、科学设置,推进创新。各单位要科学合理地设置党支部,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其中:①进一步探索和推进研究生科研团队党支部、学生公寓党小组、国防生党支部、学生社团临时党支部、学生外出团队临时党支部等多种新的支部组织形式;②教工党支部的设置在以系、研究所和实验中心为基础的框架下,积极推进把教工党支部建在教学团队和科研团队上。
四、统一命名,科学管理。为便于对我校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学生党支部要求按以下原则统一命名:按班级设置的党支部以“XX学院XX级XX(专业)XX班(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党支部”命名,如:水电学院2007级水利水电3班本科生党支部;按年级设置的党支部以“XX学院XX级(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党支部”命名,如理学院2009级硕士生党支部;跨年级跨专业设置的党支部以“XX学院XX级、XX级(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党支部”命名,如水文学院2008级、2009级本科生党支部。教职工党支部以“XX党委(党总支)XX处党支部”命名,如机关党委财务处党支部。
五、认真研究,合理配备。党支部的支部委员职数要根据支部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配备。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会议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会议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两年。教师党支部一般按教研室或研究室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按年级或系设置,党员人数较多的可按班级设置;机关、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可按部门设置。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
六、全校各党支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统一在9月20日前完成。党支部设置和支部委员选举后分工情况由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于9月21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党委组织部
2014年8月31日
河海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4年8月31日印发
录入:钱心彤 校对:宝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