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河海大学院(系)党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要求,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工作。为便于开展工作,换届选举工作相对集中于9月下旬启动,11月底前完成。
一、换届选举工作原则
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缓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校党委批准。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五百名以上,经校党委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
二、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一)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1、召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对本届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进行总结,研究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对新一届党的委员会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候选人名额和选举办法进行研究。组织工作报告、选举办法的起草工作。
2、召开党员党代表大会的,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代表名额一般为一百名至二百名,最多不超过三百名。其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组织部。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根据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的具体情况,教职工正式党员原则上应作为代表参加会议。学生代表候选人由各单位组织党员酝酿提名,由学生党员选举产生。
3、组织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体党员民主推荐,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名单。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谈话,根据考察结果进行充分酝酿,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4、做好换届选举党员(代表)大会的宣传动员及其他各项准备事宜。
5、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同志沟通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宜。
(二)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
按照换届选举工作计划向学校党委提交召开换届选举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和关于××××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三)学校党委对请示作批复
(四)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党员(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由上一届委员会负责人主持。
1、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党员(代表)大会的应到党员数,实到党员数,有表决权、选举权的党员人数,是否符合规定人数。
2、宣读党员(代表)大会议程。
3、作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报告。
4、党员(代表)大会对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委员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5、选举实施
(1)通过选举办法;
(2)通过(推荐)监票人,宣布计票人;
(3)宣布将要产生的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名额和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4)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向有选举权的选举人分发选票,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5)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
(6)监票人、计票人当场清点收回的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收回选票多于分发选票时,选举无效);
(7)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8)监票人向党员(代表)大会报告无效票x张,有效票x张以及各被选举人(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得票情况;
(9)主持人向大会宣布新一届党的委员会组成人员,即委员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
6、整理会议材料,并做好归档存档工作。
(五)召开新一届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
新一届党的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即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委员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委员会全体会议由新产生委员中的上一届委员会委员主持。
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通过(推荐)监票人,宣布计票人;
2、宣布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名额和书记候选人名单、副书记候选人名单;
3、分发选票,填写选票,收回选票,计票;
4、监票人分别报告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和另选他人得票情况;
5、主持人宣布书记、副书记当选人姓名;
6、整理会议材料,并做好归档存档工作。
(六)书面报告
(七)学校党委对报告进行审查通过并下发批复
三、换届选举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二级单位的联系校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指导督促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各二级单位要与联系校领导及时沟通,严格按照要求和规定程序,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2、坚持标准,合理安排。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了解本单位党员的具体情况,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发扬民主,认真做好候选人的酝酿、推荐和考察工作,要通过换届,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的结构。
3、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河海大学院(系)党组织工作暂行条例》,将此作为此次换届选举工作的依据,严肃选举工作纪律,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要求实施换届选举工作。
附件1: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时间安排
附件2: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材料样例
附件3: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问答
党委组织部
2014年8月31日
河海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4年8月31日印发
录入:钱心彤 校对:宝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