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海 大 学 部 门 文 件
河海委组[2014]18号
关于做好2014年新生党员
材料审核及组织关系接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做好2014级新生(本科生、研究生)党员材料审核及组织关系接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发展材料审查工作
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审查新生(本科生、研究生)党员的发展材料。
1、各学院党委审查本科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看其发展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入党材料是否齐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确认存在违背《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规定的新生党员,及时上报组织部并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2、研究生新生党员档案材料由所在学院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按以上要求组织人员审核,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组织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新生党员,各学院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提醒新生党员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并尽快将其编入党支部开展教育管理活动。
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新生(本科生、研究生)党员发展材料经审核无误后,请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将党员的基本情况填入《研究生新生党员情况统计表》(表一)、《本科新生党员材料情况统计表》(表二),于9月19日前发组织部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交组织部410办公室。将审核合格符合组织关系接转要求的新生(本科生、研究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集中收齐,于9月24日~26日统一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收手续。
2、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按照新版介绍信书写要求,将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填写好并加盖组织部公章,按介绍信第二联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在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新生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附件:1、研究生新生党员情况统计表
2、本科生新生党员情况统计表
组织部
2014年9月11日
河海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4年9月11日印发
录入:王 楠 校对:钱心彤